本集團為了獎勵與嘉勉家境清寒、品學兼優的莘莘學子,秉持「關懷清寒家庭、培育優秀人才」的理念即設立獎助學金,以茲獎勵成績優異學生。在獎學金遴選辦法 中,也針對家境清寒學生設定較為寬鬆門檻條件限制並優先獲選。確實達到本獎學金設立宗旨,落實企業社會責任,獎勵與關懷在學弱勢暨優秀學生之目標。
期盼藉由獎學金的設置,抛磚引玉,引起更多企業的共鳴,而更期望將來獲得本獎學金的學生們,皆能養成悲天憫人的胸懷及服務人群的熱情,進而回饋社會,造福人群, 達到潛移默化的效果。
本集團為了獎勵與嘉勉家境清寒、品學兼優的莘莘學子,秉持「關懷清寒家庭、培育優秀人才」的理念即設立獎助學金,以茲獎勵成績優異學生。在獎學金遴選辦法 中,也針對家境清寒學生設定較為寬鬆門檻條件限制並優先獲選。確實達到本獎學金設立宗旨,落實企業社會責任,獎勵與關懷在學弱勢暨優秀學生之目標。
期盼藉由獎學金的設置,抛磚引玉,引起更多企業的共鳴,而更期望將來獲得本獎學金的學生們,皆能養成悲天憫人的胸懷及服務人群的熱情,進而回饋社會,造福人群, 達到潛移默化的效果。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六名 |
金額 | 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必須為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本國籍學、碩、博士生,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上學期學業GPA 3.7以上及操行成績等第A-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,家境清寒學生則學業成績在GPA 3.3以上,以及操行成績等第A-分以上亦可申請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。 (二)以上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。 |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六名 |
金額 | 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必須為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本國籍學、碩、博士生,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上學期學業GPA 3.7以上及操行成績等第A-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,家境清寒學生則學業成績在GPA 3.3以上,以及操行成績等第A-分以上亦可申請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。 (二)以上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。 |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三名 |
金額 | 每名新臺幣壹萬元整 |
獎助對象 | 本所本國籍碩士生及博士生,但不包括延畢生及在職生。 |
申請資格 | 上學期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皆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,惟家境清寒學生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亦可申請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上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二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。 |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六名 |
金額 | 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必須為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本國籍學、碩、博士生,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大學部學生須在70分以上,研究生須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績則均須80分以上方得申請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。 (二)以上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。 |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六名 |
金額 | 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必須為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本國籍學、碩、博士生,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大學部學生須在70分以上,研究生須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績則均須80分以上方得申請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。 (二)以上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。 |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六名 |
金額 | 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必須為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本國籍學、碩、博士生,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大學部學生須在70分以上,研究生須在75分以上,而操行成績則均須80分以上方得申請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。 (二)以上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。 |
名額 | 每一學年學生三名 |
金額 | 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必須為環境工程學系本國籍在學碩士生,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上一學年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皆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,家境清寒學生則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資格者優先。 (二)以上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。 |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六名 |
金額 | 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 |
獎助對象 | 本系本國籍碩士生,但不包括延畢生及在職生。 |
申請資格 | (一)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分數八十分(含)以上,家境清寒學生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,且無任何學科不及格。 (二)前一學期之操行成績平均分數八十分(含)以上,且不得有小過(含)以上之處份。 (三)前一學期修習本系教師開設之碩、博班專業課程須達四學分(含)以上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、 家境清寒者優先。 (二)、 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、 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優先。 |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六名 |
金額 | 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必須為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本國籍學、碩、博士生,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大學部學生須在70分以上,研究生須在75分以上,而操行成績則均須80分以上方得申請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。 (二)以上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。 |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六名 |
金額 | 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必須為環境工程相關科系本國籍學、碩及博士生,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前一學期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皆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,家境清寒學生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亦可申請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或同一學年未曾經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。 (二)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。 |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六名 |
金額 | 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必須為環境工程相關科系本國籍學、碩及博士生,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前一學期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皆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,家境清寒學生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亦可申請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(如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證明、家庭全年所得114萬以下之證明)優先。 (二)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。 |
名額 | 第二名獎學金: 一名 第三名獎學金:一名 第四名~第十名獎學金:七名 |
金額 | 第二名獎學金:新臺幣15,000元整 第三名獎學金:新臺幣10,000元整 第四名~第十名獎學金:新臺幣5,000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獎勵102學年度考試方式入學就讀碩士班學生。 |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六名 |
金額 | 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必須為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本國籍學、碩、博士生,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大學部學生須在70分以上,研究生須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績則均須80分以上方得申請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。 (二)以上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。 |
名額 | 每一學期學生三名 |
金額 | 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必須為環境工程相關科系本國籍學、碩、博士生,在職生或延畢生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上一學期學業及操行平均成績皆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,家境清寒學生則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。 (二)以上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。 (三)學業成績相同時,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。 |
名額 | 每一學年學生三名 |
金額 | 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 |
獎助對象 | 申請人須為本系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,前一學年休學不得申請。 |
申請資格 | 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且操行平均成績82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。 |
遴選標準 | (一)以家境清寒且有證明文件者或同一學年未曾獲得其他獎學金、公費符合資格者優先。 (二)以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為遴選依據,成績相同時以德育成績高者優先。 |
獎助項目 | 各年級每班獎學金 個人競賽獎勵金 團體競賽獎勵金 閱讀狀元獎勵金 行政事務費補助 |
金額 | 各年級每班獎學金 各年級每班第一名:新臺幣2,000元整 最佳品格獎每班第一名:新臺幣2,000元整 個人競賽獎勵金 第一名:新臺幣1,000元整 第二名:新臺幣500元整 第三名:新臺幣300元整 團體競賽獎勵金 第一名:新臺幣5,000元整 第二名:新臺幣3,000元整 第三名:新臺幣1,500元整 閱讀狀元獎勵金 第一名:新臺幣1,000元整 第二名:新臺幣800元整 第三名:新臺幣500元整 |
獎助項目 | 獎助學金 |
獎助項目 | 第八節輔導課 寒、暑假學習輔導 夜間及週末學習輔導 社團課程-舞蹈、直笛及陶笛 |
獎助項目 | 贊助里港國中冬令營計畫 贊助里港國中夏令營計畫 |
獎助項目 | 各年級每班獎學金 個人競賽獎勵金 團體競賽獎勵金 閱讀狀元獎勵金 行政事務費補助 |
金額 | 各年級每班獎學金 第一名:新臺幣3,000元整 第二名:新臺幣2,000元整 第三名:新臺幣1,000元整 最佳品格獎:新臺幣3,000元整 最佳進步獎:新臺幣1,000元整 個人競賽獎勵金 第一名:新臺幣1,000元整 第二名:新臺幣500元整 第三名:新臺幣300元整 團體競賽獎勵金 第一名:新臺幣5,000元整 第二名:新臺幣3,000元整 第三名:新臺幣1,500元整 閱讀狀元獎勵金 第一名:新臺幣1,000元整 第二名:新臺幣800元整 第三名:新臺幣500元整 |
獎助項目 | 獎助學金 |
獎助項目 | 102年度暑假育樂營活動 102學年度滇緬民族舞蹈課程 |
獎助項目 | 午餐補助 食材、燃料費、運費、餐具損耗 閱讀基金 圖書館購置新書 助學金 學生學習用具、急難救助 柔道基金 學生道服、用具及校外比賽食宿交通費補助 校外教學 學生食宿交通費補助 畢業旅行 學生食宿交通費補助 |